责任编辑:席沛钊
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36岁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为了吸引眼球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经批评教育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到案后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临汾市人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
对此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该贴发出后,公民上网,
6月9日上午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表示担忧。
山西警方提示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不轻信传言,